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经营方略
发布日期:2020-09-20 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关系
知识产权在资本形态上表现为无形资产。严格来说,无形资产是会计学的定义,经济学界则往往称其为知识资产或智力资本。在无形资产的框架内,涉及到3类非物质形态的财产权:一是知识类财产权利,该类财产主要由知识、技术、信息等无形资产利益所构成,可以分为创造性成果与经营性标记,其权利形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是为典型的知识产权;二是资信类财产权利,该类财产主要是经营领域中的商誉、信用、形象具有经济内容的商业人格利益,其权利形态包括商誉权、信用权、形象权等,这些即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无形财产权;三是特许类财产权。
知识产权成为无形资产,并非天然形成,而是需要实现资产转化,才能作为企业可利用的无形资产。首先,知识产权是法定无形资产的基础。没有知识产权,就不会有法定无形资产;但有了知识产权,并不当然产生法定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产生,以国家主管机关授权为依据,是一种法律上的认可。而知识产权在企业中成为无形资产,主要以取得经济效益为标准,是一种市场上的认可。可以说,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规模与企业盈利的实际水平并不产生必然关联,要使这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变成产生收益的现实性,则要采取措施和创造条件,促使知识产权转化为无形资产。一般应经过应用化、商品化、资产化的过程,知识产权才是完整意义上的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与企业战略资源
在现代企业竞争中,无形资产比有形资产更具企业战略资源的特质。进入到以知识为基础的时代,知识产权、软资源和其他迅速增长的无形资产,构成了创造财富的主体资源。对于企业而言,知识经济带来的是财产结构的重大变化,企业固定资本、金融资本的重要性已让位于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打破了国界在全球范围内活动,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发展。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进行的国际贸易,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许多都与知识产权有关。在国际范围,发达国家及跨国公司极力将其拥有的智力成果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最终形成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
因此可以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只有那些使企业保持长期竞争优势、获取稳定超额利润、明显优于且不易被竞争对手模仿、能够不断提高顾客价值并使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才是企业最关键的竞争力,即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围绕消费者的需求而构建的。在核心竞争力的这几大构成要素中,最容易为消费者所感知的就是技术和品牌。所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要落实到技术创新和产品品牌上来。现代市场的竞争趋势表明,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周期和较大的资金投入,而且需要承担较大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此外,由于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的存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与技术创新有关的知识资源的难度和成本都比较大,而这些因素决定了竞争者之间的技术差距。正是技术创新使得企业能够在市场上实现差异化的竞争,不仅能够在竞争中取胜,而且还能够获得足够的利润,保证企业的长久持续发展。现代市场的消费趋势说明,消费者的消费已经由产品消费转向为品牌消费。一旦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确立,取得消费者的认同,品牌甚至可以成为产品高质量和高技术含量的代名词,在相同质量和技术含量的情况下,是品牌的声誉而不是价格成为了影响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决定性因素。而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商标权,保证了企业的品牌在正常情况下能够保持“唯一性”。成功的企业大都注重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创新和品牌的竞争力。
作为企业的战略资源,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具有维护企业技术的领先性、保证品牌的独特性等作用。一旦企业商标成为了驰名商标,它还能够受到商标法的特殊保护,更能够彰显自己品牌的独一无二。
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经营
鉴于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诸多功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来,许多跨国公司已经跨越了以往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的发展阶段,更多地依赖于“创新研发”与“市场营销”两大主轴,即通过技术与品牌所依附的知识产权去维护和扩展自己的竞争优势。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知识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多。在国际市场和对外贸易方面,知识产权控制了每年大约1万亿美元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知识产权领域已经成为全球企业竞争的关键战场。对于跨国公司而言,知识产权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进行投资的首要资本,企业的资产构成往往可以反映出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比例越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越强。世界500强企业的前十名,无一不是拥有高质量知识产权的企业。其次,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进行竞争的重要工具。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之间、跨国公司与本地公司之间的竞争逐渐转化为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逐年上升。中国入世之后,跨国公司频频以知识产权为武器对我国企业实施打压。从DVD等专利纠纷到跨国公司挑起的商标侵权案,虽然表面上是知识产权纠纷,但本质上就是国际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
在具体竞争策略上,跨国公司还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自身知识产权利益的保护。首先,是通过知识产权构筑合法贸易壁垒。在国际市场,跨国公司利用其资金和技术优势,熟练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对中国企业构筑新的但又是合法的贸易壁垒。一是技术壁垒,即影响甚至控制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占领产业链的高端区位并获取高额利润,导致使用外国技术标准的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遭遇生存困境;二是“绿色壁垒”,即制定国际认可的环保标准和生态标准,提高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商品准入标准,导致不符合国际认证标准和缺乏统一质量保证的出口品牌的中国农副产品、电子产品等在出口时屡屡受阻;三是反假冒壁垒,即动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新规定的海关措施,对一些冒用他人商标、商号、地理标志的中国出口产品,采取查封、扣押的“反假冒”保护措施。其次,是通过技术转让延长知识产权实际收益期限。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国家对消费品的需求水平也存在着巨大差异。一项在发达国家的前沿技术放在发展中国家可能无法实现其经济价值。但是伴随着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技术的经济价值会在该地区内逐步得到实现。一般而言,跨国公司往往通过4个途径对外输出技术,即输出产品、出售专利、与政府合作和在外国投资。这4种途径事实上都是在输出的过程中获得较高的企业竞争力的过程。就同一种技术产品而言,在技术水平明显较低的市场上出售就有更强的竞争力。出售专利予第三方也是延续专利寿命的手段。可以说,技术转移是跨国公司全球经营战略的需要;同时,知识产权在技术转移的过程中可以获得很大效益。因此,跨国公司往往利用地区经济的差异性,通过跨国、跨地区技术转移来赚取其知识产权利润的最大化。
面对来自跨国公司的竞争,中国企业要想走出知识产权的国际困境,走向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市场,有赖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微观决策的施行。首先,是政府公共政策对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指引。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提高与核心竞争力的增强离不开政府公共政策的指引,即建立一个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公共政策体系,建立以政府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知识产权体系与机制,提高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扩大具有自主专利和自主品牌的技术产品出口,转变贸易增长方式,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战略目的。其次,企业知识产权运作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企业应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着力实施以技术和品牌为主导内容的一体化战略,一是中国企业应积极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好专利,将其作为维护自己技术与市场优势的法律武器。二是以品牌培养为核心,带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增值。商标的优势来源于产品的多样性和质量的稳定性,而产品多样性和质量稳定性的基础都是源于企业的创新。一方面,企业应该以质量为本,不断地为消费者提供创新的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将商标使用到不断推出的不同的高质量商品上,使消费者由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同进而形成对商标的认同和忠诚;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利用消费者对商标的认同,将成熟的商标不断使用在各种产品和服务上,以带动商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总之,只有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优势,才能做好知识产权经营,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并由此提升国家竞争力。 (知识产权报 作者 吴汉东)
知识产权在资本形态上表现为无形资产。严格来说,无形资产是会计学的定义,经济学界则往往称其为知识资产或智力资本。在无形资产的框架内,涉及到3类非物质形态的财产权:一是知识类财产权利,该类财产主要由知识、技术、信息等无形资产利益所构成,可以分为创造性成果与经营性标记,其权利形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是为典型的知识产权;二是资信类财产权利,该类财产主要是经营领域中的商誉、信用、形象具有经济内容的商业人格利益,其权利形态包括商誉权、信用权、形象权等,这些即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无形财产权;三是特许类财产权。
知识产权成为无形资产,并非天然形成,而是需要实现资产转化,才能作为企业可利用的无形资产。首先,知识产权是法定无形资产的基础。没有知识产权,就不会有法定无形资产;但有了知识产权,并不当然产生法定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产生,以国家主管机关授权为依据,是一种法律上的认可。而知识产权在企业中成为无形资产,主要以取得经济效益为标准,是一种市场上的认可。可以说,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规模与企业盈利的实际水平并不产生必然关联,要使这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变成产生收益的现实性,则要采取措施和创造条件,促使知识产权转化为无形资产。一般应经过应用化、商品化、资产化的过程,知识产权才是完整意义上的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与企业战略资源
在现代企业竞争中,无形资产比有形资产更具企业战略资源的特质。进入到以知识为基础的时代,知识产权、软资源和其他迅速增长的无形资产,构成了创造财富的主体资源。对于企业而言,知识经济带来的是财产结构的重大变化,企业固定资本、金融资本的重要性已让位于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打破了国界在全球范围内活动,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发展。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进行的国际贸易,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许多都与知识产权有关。在国际范围,发达国家及跨国公司极力将其拥有的智力成果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最终形成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
因此可以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只有那些使企业保持长期竞争优势、获取稳定超额利润、明显优于且不易被竞争对手模仿、能够不断提高顾客价值并使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才是企业最关键的竞争力,即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围绕消费者的需求而构建的。在核心竞争力的这几大构成要素中,最容易为消费者所感知的就是技术和品牌。所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要落实到技术创新和产品品牌上来。现代市场的竞争趋势表明,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周期和较大的资金投入,而且需要承担较大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此外,由于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的存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与技术创新有关的知识资源的难度和成本都比较大,而这些因素决定了竞争者之间的技术差距。正是技术创新使得企业能够在市场上实现差异化的竞争,不仅能够在竞争中取胜,而且还能够获得足够的利润,保证企业的长久持续发展。现代市场的消费趋势说明,消费者的消费已经由产品消费转向为品牌消费。一旦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确立,取得消费者的认同,品牌甚至可以成为产品高质量和高技术含量的代名词,在相同质量和技术含量的情况下,是品牌的声誉而不是价格成为了影响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决定性因素。而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商标权,保证了企业的品牌在正常情况下能够保持“唯一性”。成功的企业大都注重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创新和品牌的竞争力。
作为企业的战略资源,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具有维护企业技术的领先性、保证品牌的独特性等作用。一旦企业商标成为了驰名商标,它还能够受到商标法的特殊保护,更能够彰显自己品牌的独一无二。
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经营
鉴于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诸多功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来,许多跨国公司已经跨越了以往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的发展阶段,更多地依赖于“创新研发”与“市场营销”两大主轴,即通过技术与品牌所依附的知识产权去维护和扩展自己的竞争优势。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知识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多。在国际市场和对外贸易方面,知识产权控制了每年大约1万亿美元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知识产权领域已经成为全球企业竞争的关键战场。对于跨国公司而言,知识产权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进行投资的首要资本,企业的资产构成往往可以反映出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比例越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越强。世界500强企业的前十名,无一不是拥有高质量知识产权的企业。其次,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进行竞争的重要工具。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之间、跨国公司与本地公司之间的竞争逐渐转化为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逐年上升。中国入世之后,跨国公司频频以知识产权为武器对我国企业实施打压。从DVD等专利纠纷到跨国公司挑起的商标侵权案,虽然表面上是知识产权纠纷,但本质上就是国际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
在具体竞争策略上,跨国公司还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自身知识产权利益的保护。首先,是通过知识产权构筑合法贸易壁垒。在国际市场,跨国公司利用其资金和技术优势,熟练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对中国企业构筑新的但又是合法的贸易壁垒。一是技术壁垒,即影响甚至控制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占领产业链的高端区位并获取高额利润,导致使用外国技术标准的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遭遇生存困境;二是“绿色壁垒”,即制定国际认可的环保标准和生态标准,提高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商品准入标准,导致不符合国际认证标准和缺乏统一质量保证的出口品牌的中国农副产品、电子产品等在出口时屡屡受阻;三是反假冒壁垒,即动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新规定的海关措施,对一些冒用他人商标、商号、地理标志的中国出口产品,采取查封、扣押的“反假冒”保护措施。其次,是通过技术转让延长知识产权实际收益期限。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国家对消费品的需求水平也存在着巨大差异。一项在发达国家的前沿技术放在发展中国家可能无法实现其经济价值。但是伴随着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技术的经济价值会在该地区内逐步得到实现。一般而言,跨国公司往往通过4个途径对外输出技术,即输出产品、出售专利、与政府合作和在外国投资。这4种途径事实上都是在输出的过程中获得较高的企业竞争力的过程。就同一种技术产品而言,在技术水平明显较低的市场上出售就有更强的竞争力。出售专利予第三方也是延续专利寿命的手段。可以说,技术转移是跨国公司全球经营战略的需要;同时,知识产权在技术转移的过程中可以获得很大效益。因此,跨国公司往往利用地区经济的差异性,通过跨国、跨地区技术转移来赚取其知识产权利润的最大化。
面对来自跨国公司的竞争,中国企业要想走出知识产权的国际困境,走向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市场,有赖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微观决策的施行。首先,是政府公共政策对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指引。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提高与核心竞争力的增强离不开政府公共政策的指引,即建立一个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公共政策体系,建立以政府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知识产权体系与机制,提高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扩大具有自主专利和自主品牌的技术产品出口,转变贸易增长方式,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战略目的。其次,企业知识产权运作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企业应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着力实施以技术和品牌为主导内容的一体化战略,一是中国企业应积极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好专利,将其作为维护自己技术与市场优势的法律武器。二是以品牌培养为核心,带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增值。商标的优势来源于产品的多样性和质量的稳定性,而产品多样性和质量稳定性的基础都是源于企业的创新。一方面,企业应该以质量为本,不断地为消费者提供创新的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将商标使用到不断推出的不同的高质量商品上,使消费者由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同进而形成对商标的认同和忠诚;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利用消费者对商标的认同,将成熟的商标不断使用在各种产品和服务上,以带动商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总之,只有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优势,才能做好知识产权经营,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并由此提升国家竞争力。 (知识产权报 作者 吴汉东)